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北京金地兴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DX00-0301-0029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DX00-0301-0029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现将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向北京金地兴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反映。
公开材料:
1、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DX00-0301-0029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DX00-0301-0029地块)——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DX00-0301-0029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DX00-0301-0029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DX00-0301-0029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DX00-0301-0029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